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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杨毅?不,他是体坛川普

来源:直播吧 发布时间:2025-04-04 10:12:02

斯蒂芬-A-史密斯越来越火了。

因为“美国杨毅”的绰号,我们也许会很简单地认为A-史密斯只在篮球领域呼风唤雨,但事实上,A-史密斯谈篮球、橄榄球、棒球、冰球、足球、拳击,以及你能想象到的任何一种体育,还会谈女子体育,政治话题。

《纽约邮报》曾酸溜溜地出过一篇报道,质疑ESPN为什么要聘用A-史密斯,将他打扮成无所不能的体育评论员,还给他那么多钱。他们指出A-史密斯犯过很多错误,篮球、橄榄球,都错得离谱,只会输出情绪,“A-史密斯每抛出一公斤充满争议的观点,往往连一克的实质内容都难以承载”。后来他们批评川普,几乎用了同样的词。

但观点就是A-史密斯和川普的价值。

是的,A-史密斯“全知全能”,和美国总统川普一样,都是“懂王”。

不同的时代,我们能看到不同的A-史密斯。“美国杨毅”从小爱打篮球,大学本来是在专科学校,但拿到温斯顿塞勒姆州立学院的全额篮球奖学金,进了大学实现阶层跨越。毕业后,他去《温斯顿塞勒姆日报》,想做篮球记者,但总编给他的任务是写一篇维克森林大学的足球报道。

A-史密斯接到任务时对足球一窍不通,“也就是看了1980年奥运会的足球决赛”。怎么办?A-史密斯直接找了足球队的教练,“我啥都不懂,但我必须写个稿子,教练你看看怎么帮我?”

教练是个好人,把助教们喊过来,让他们对史密斯有问必答,然后让史密斯这三天都呆在他身边,看他训练、布置战术等等。

过了一周,史密斯的足球报道就上了报纸,老板给他开了一个足球专栏。

差不多有三四年,史密斯换了几个东家,逐渐转向他更擅长的篮球和橄榄球。直到1994年,他跳槽到了《费城问询报》,到2003年,他成为《费城问询报》的体育专栏作家,薪金是报社记者里面最高的,这几乎是一个普通体育记者的天花板,很多体育记者会在这个职位呆上20、30年,然后退休——当然纸媒在过去十来年迅速衰落,很多专栏作家成为报社提供给社会的高素质人才,就是另一个故事了。

再考虑到A-史密斯是位黑人,他的成功就更不寻常了,上世纪90年代,黑人体育记者很少,能成为大报的专栏作家更是寥寥无几。

A-史密斯后来给自己总结了几条成功经验,一是肤色,美国的篮球和橄榄球有着大量的黑人,A-史密斯很容易和球员、教练打成一片。艾弗森在1996年进入NBA,非常讨厌媒体,但对A-史密斯另眼相看,甚至将他纳入核心圈子,把他当成老大哥。

二是坦诚。

就像他第一次去报道足球,不会就是不会。他还说过另一个故事,差不多20年前(2007-08赛季),以赛亚·托马斯是尼克斯的总经理兼主教练,把更衣室搞得一塌糊涂,球队战绩稀烂,2007年11月份,尼克斯输给凯尔特人45分,A-史密斯决定写一篇报道,呼吁托马斯下课。

其实那场比赛根本就不是托马斯指挥的,当时托马斯的妈妈病危,那段时间一直在医院,但A-史密斯写稿子之前,给托马斯发了一条信息,“哥们儿,我知道这不是你的错,但我必须这么写。”

托马斯回复了信息,“写吧,哥们儿,我不怪你”。

这种新闻原则和私人交往之间的矛盾,A-史密斯碰到过很多次,让他最难忘的还是2010年,艾弗森重返76人,赛季中期以照顾生病的女儿为理由缺席多场比赛,但A-史密斯在报纸上写出了真正原因,艾弗森根本没去照顾女儿,而是在夜店厮混。他后来给出的理由是编辑拿出了艾弗森在夜店的视频,给他两个选择,要么他写,要么报社安排其他人写。A-史密斯决定有始有终,自己写,为艾弗森的职业生涯画上最惨烈的句号。

但这样有担当、坚持原则的A-史密斯,随着纸媒的衰落不复存在了。

我们印象中的A-史密斯,其实都来自2010年之后,更确切点说,是开始主持《First take》的大嘴。其实早在2003年,A-史密斯就开始涉足电台、电视直播,以嘉宾的角色参加了ESPN多个项目。

他不停地输出各种匪夷所思的观点,不停地和其他人辩论,而且给人的印象都是他在赢,赢麻了。

A-史密斯的辩论模式到底是怎样的呢?过去两年,他和退役后开始做主播的雷迪克有过一些争论,这大概是他从业以来最难缠的对手,风格迥然。

比如:

A-史密斯:吉米·巴特勒是一个外线投手。

雷迪克:啊,虽然我很爱吉米,他是我最好的队友之一,但我第一次听说他是投手。

A-史密斯:他的得分都不是来自篮下。而且你知道,他季后赛还缺席了一段时间……

雷迪克:缺席和命中率有啥关系?根据统计数据……

A-史密斯:(尖利的声音)我每天晚上都看比赛,你别和我说数据,我是看比赛的,(用手指着自己的眼睛,嘶吼)眼睛不会骗人。JJ(雷迪克),你别拿你的西装吓唬我。

又比如:

A-史密斯:乔丹为什么伟大?因为对手都怕他,但没有对手怕勒布朗。

雷迪克:勒布朗拿到4个总冠军,拿到好几个MVP,连续8年进总决赛,你说没人怕他?太疯狂了。

A-史密斯:这不疯狂……(尖利的声音)如果你看过比赛,(嘶吼)你看过他的季后赛……

雷迪克:我打过比赛,我和他在季后赛中碰过面。

A-史密斯:(在多次转移话题后)我说的从来不是篮球的事儿。

如果你看过川普的辩论,或者切片,你或许能感觉到他们的风格很像,不断地利用“抑扬顿挫”的声音打断对手的谈话,不利的时候东拉西扯,最后永远用最直观的印象而不是理智、数据、逻辑来坚持他的道理。

川普很成功,A-史密斯也很成功。

他们主导情绪输出,用最直观的一些刻板印象——既不关心这印象从何而来,也不关心这印象到底对不对——开始高谈阔论,于此同时,他们有着自己简单而又直白的逻辑,假如你有不同看法,他们会用夸大的语言和尖锐的语调将你重新拉入他的赛道,再一次地重复他们的结论。

非常讽刺的是,他们的结论,或者说立场,还会发生180度的转变。

2016年之前,在《First take》的节目中,A-史密斯才是詹姆斯的拥趸,另一个评论员,也是被戏称为“美国于嘉”的贝勒斯才是“詹黑”。一切都是节目效果,贝勒斯是白人,所以他做詹黑,支持另一位白人橄榄球明星,A-史密斯是黑人,必须支持詹姆斯。

贝勒斯在2016年离开《First take》,A-史密斯开始不断地抨击詹姆斯,他否认这是因为贝勒斯离开后改变了人设,“我不过是在陈诉事实”。但真正的事实是,《First take》完全变成A-史密斯的个人秀,他需要新的人设,需要新的观点。

或者说,在社交媒体如此发达的时代,A-史密斯找到了成功的密码,他可能不懂体育,但他懂互联网。

A-史密斯说,“人们以为自己知道答案。他们不想学习,只想确认你的观点是否与他们一致。如果一致,为什么?如果不一致,又为什么?”

所以他给自己的人设下了定义,“有足够的个性,让人想知道我在想什么”。

只有这样才有利益,2024年,《First take》的收视率平均每期大概是50万人,加上油管的播放,社交媒体上的各种引用,以及这个节目不需要版权和太多的制作成本,是ESPN体育类项目盈利排名靠前的脱口秀项目。A-史密斯的合同也水涨船高,一开始是年薪800万美金,上一份合同年薪涨到1200万美金,新合同是5年一亿美金。

A-史密斯的成功有一部分来自川普——尽管A-史密斯在大部分场合都在抨击川普,但懂王在20年前和他说了一句话,直到现在,A-史密斯都将它当成座右铭。

2005年,A-史密斯在ESPN录制节目,碰到了同样来录制节目的川普,双方相谈甚欢,离别时,川普送给A-史密斯一句忠告。

“如果你欠银行300万美金,而你还不上,倒霉的是你;如果你欠银行3亿美金,而你还不上,倒霉的就是银行。”

现在你能理解A-史密斯最近的操作了吗?

既然已经喷了詹姆斯,A-史密斯就要坚持下去,只要时间够长,力度够大,最后慌的是谁就难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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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/老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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